各上市公司:
《刑法修正案(十一)》(以下簡稱《修正案》)已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。修正案大幅強化了對證券期貨犯罪的刑事懲戒力度,對于切實提高證券違法成本、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、維護市場秩序、推進注冊制改革、保障資本市場平穩(wěn)健康發(fā)展具有重要意義。特別是,此次刑法修改大幅提高了欺詐發(fā)行、信息披露造假等犯罪的刑罰力度,進一步強化了控股股東、實際控制人等“關鍵少數(shù)”在欺詐發(fā)行、信息披露造假方面的刑事責任追究。
為進一步做好《修正案》的學習宣傳貫徹工作,本所匯編了相關學習材料,供各上市公司參考使用。請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、實際控制人、董監(jiān)高認真做好修正案的學習貫徹工作。
特此通知。
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監(jiān)管一部、上市公司監(jiān)管二部、法律部